经过前两回合的谈判,台港双方对于航班、航约型式与内容、签约主体与模式已达成初步共识,双方争议焦点只剩下台方民航局长能否在航约中签字一项。据了解,台方可望不再坚持,因为港方同意台港航约采台澳(澳门)模式,结合主、附约型式,虽然台港航约仍为商业协议,但具备国际航约的模式,未来修约不再涉及主权争议,只需就班次等技术问题进行谈判。
    有关人士指出,过去台港航约只有附约,为不完整航约,以致每次修约如同重新谈判,主权争议不断。若依上述共识,则无此问题。
    台港航约签约主体亦将变更。目前由华航、长荣与香港国泰航空及港龙航空对签的航约型式,改为台北市运输业商业同业公会与港龙航空、国泰航空签署,达到台“行政院”陆委会的要求。
    为了避免政治争议,台港航约将避免主权相关字眼,只载明航班数、特许经营的公司名称等。
    由于华航发生空难,将被停止航权分配一年,因而无法参与新增航班的分配。远东航空公司虽然积极争取替代华航加入争取飞航台港航线,但由于港方坚持一条航线最多只能由两家航空公司经营,因此拒绝让远东航空加入台港航线市场。为避免修约过程中再生枝节,我已原则同意将台港航线新增航班全部分配给长荣航空公司。
    台港航线修约谈判,台湾方面提出的增班需求为每周增飞四十九班,香港则是每周增飞四十五班。根据原先的初步共识,台湾方面增飞的四十九班次,长荣航空可取得三十六班、华航十三班。一旦台港航线新增航班全部分配给长荣航空,长荣航空每周台港航线班次可增为六十五班,虽比华航现在每周一百零五班次仍少,但长荣已因此取得一定的抗衡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