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过的破产法将原来的企业破产执行保护期从180个工作日缩短为180个顺延日,并再次启用强制资本化的条例。根据这个条例,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权将破产企业所欠债务转成自己掌握的股份,从而达到收购该企业的目的。此外,新法还规定按照市场评估标准来评估破产企业资产总额。
    由于许多阿根廷企业在持续了近4年的经济萧条中负债累累,今年1月底,为防止危机中的阿根廷国有企业被外国资本大量吞并,阿根廷国会修改了原有的破产法,允许破产企业对债权人提出的并购建议进行比较,并改变了对破产企业资产评估方式,将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此举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质疑,该机构要求阿根廷政府再次修改这个法律,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司法保障。
    由于此法的修改直接关系到阿根廷能否最终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援助,破产法修改议案虽然在国会当中遇到一定阻力,但最后还是在各方面的压力下得以通过。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要求阿根廷废除70年代开始生效的颠覆经济法,作为恢复对阿根廷经济援助的另一个先决条件。阿根廷参院已经于上周投票通过废除该法的议案,但在众议院却遇到很大阻力,并被搁置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