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发表文告指出,和兴兄弟是因为延迟61天呈报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的 已审核业绩,违反吉隆坡股票交易所第二交易板上市条例第3.22(b)条文, 被公开 谴责和罚款3万7500零吉。
    拉曼是因为延迟35天公布截至月31日止每季业绩,而违反吉隆坡股票交易所主 要交易板上市条例第56A条文,被公开谴责和罚款6250零吉。
    滨那士机构则是因为延迟40天呈报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已审核业绩而违反第 二交易板上市条例第3.22(b)条文,被公开谴责和罚款1万1250零吉。
    万有是因为没有即时向交易所呈报有关3 宗起诉万有两家子公司清盘一事而被 公开谴责。
    上佳混凝土是因为两项收购计划的总值超过公司净有形资产5%没有向交易所呈 报,而违反吉隆坡股票交易所第二交易板上市条例第5.4节,被公开谴责和罚款 10 万7500零吉。
    格兰南玛是因为进行四项收购建议和三项脱售建议,但却没有立即向交易所公 布,及延迟超过两年时间发出股东通知书而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