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征收饮料消费税的消息不胫而走。企业界人士担心它将对今后的国内饮料 工业构成负面影响。但来自税收方面的专家立即反驳说,消费税是消费品价外征收 的税种,并不是针对工商企业的,如此担心大可不必。必须承认,经济系统内部的 关联性甚强,各因素之间的博弈性不容忽视,它们很容易改变政策原本设想的传导 途径。那么,饮料消费税真的可以价外征收吗?
     对于绝大多数国内消费者来说,消费税是一个十分陌生的税种。极少有人知道 我国早已对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原因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酒类产品消费税在事实 上已成为价内税,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很少有人在乎它的存在,也的确不会 由于消费税引起新的价格变化,进而透过价格弹性影响生产与消费行业。对饮料开 征消费税的情形则不大一样,虽然它同样是在生产环节征收的,实际的征税对象是 消费者,但由于是新税种,不可避免地会透过购买价格影响到消费行为。如果是处 在短缺经济时期,消费税可以通过实际购买价格上涨的途径被消费者所接受,生产 企业业绩亦因此较少地或完全不受消费税的影响。但目前的情况是国内饮料市场普 遍存在生产过剩,不仅企业之间的竞争较多地采取降价的方式进行,而且全行业的 发展也必须利用降价产生的弹性作用刺激更大的消费需求,用以消化不断增加的生 产能力,同时缩短国内人均饮料消费水平与国际水平之间的差异。于是,价外征收 的消费税很有可能通过实际购买价格的弹性最终由生产者来消化。
     以承德露露(0848)为例,该公司今年上半年随在建工程的竣工投产固定资产 净值较上年末激增87.75%,但是,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仅没有随生产能力的扩 张而增长,反而较去年同期减少1.3%。 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提升的营业成本比 率迫使其营业利润同比萎缩51.73%。 如何将扩张后的生产能力转化为实际的盈利 能力是摆在该公司经营者面前的首要问题。鉴于目前的营业成本比率依然保持在72. 47%的较低水平,一个很现实的途径就是采取降价的方式促销。显然,此时开征饮 料消费税对承德露露的打击是必然的。为抵消征收3 %消费税而实际造成的购买价 格上涨,它必须将出厂价相应下调3%。由于同行也很有可能采取同样的做法, 它 必须做出更大幅度的下调努力。
     很难说目前是开征饮料消费税的理想时机。一个主要的理由是国内企业业绩正 在接受所得税实际负担率大幅提升的打击。仍以承德露露为例,在失去所得税先征 后返形成的补贴收入后,上半年营业利润项下51.73 %的同比萎缩幅度延伸到净利 润项下增加到62.13%。看来很有必要将饮料消费税的开征时间推后, 以便让企业 首先消化所得税实际负担率提升后对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考虑到国际饮料 市场两大巨头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公司正在经历一场全面的销售滑坡,不仅在亚洲, 而且在欧洲(那里的饮料企业最近因为破解了可乐配方而信心勃勃地计划大干一场) ,因此,很有必要为进一步振兴国内饮料工业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推而 论之,如果一定要从现在起立即开征饮料消费税的话,也应当首先由国内企业不具 有比较竞争优势的碳酸饮料做起,而暂不将国内企业拥有比较优势而且涉及面极广 的果汁及营养型饮料包括在内。后者将涉及到农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