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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对互联网新闻的说法
2005-03-13    股票证券分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日前在京表示,我国发布和实施《互联网站从事登载 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保护互联网 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这位发言人说,依法规范互联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使互联网站登载新闻能够 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既是广大公众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在我国的 发展。他强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都应当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通过批 准取得从事这项业务的资格。从事登载行业信息、专业资讯的业务,也必须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有关规定。

     这位发言人说,国家已经建立了数量众多的专业新闻机构,这些新闻机构中有 一支经过专业训练的记者队伍,在新闻采编、发布等方面有健全的机制和完善的规 章制度,其采编、发布新闻的资格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目前,非新闻 单位建立的网站都未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采编、发布新闻的资格。因此, 非新闻单位网站只能转发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不能发布自行采写的新闻。对非新 闻单位网站转发新闻的来源限定在省级以上新闻单位,主要考虑到这些新闻单位是 我国发布新闻的主体,其发布的新闻权威、准确、及时。据抽样调查统计,省级以 上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也是我国境内互联网站转载的新闻的主体,占被转载新闻 的95%以上。

     这位发言人还说,非新闻单位网站转发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必须签订协议是为 了保护新闻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网上新闻的可信性。他指出,个 人网页不属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所以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对个人网页违规 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行为,将参照《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查处。

    

股票-证券国务院新闻办对互联网新闻的说法
责任编辑: 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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