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7家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 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停业整顿。同时,由广西区政府成立清算组,对上述7 家公司 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下属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和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的业务照 常经营。原公司自然人债务的合法本息予以全额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