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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市场还处于试点阶段,部分期货经纪机构运作水平不高,少数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道德素质低下,加上非法期货经纪机构和一些肆意违法、违规者的存在,客户的利益常受到损害。当然,客户只要在投资前对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进行较详细地审查,认真学习有关期货监管法律、法规,不受期货经纪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误导,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常见的期货纠纷及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 1.客户未对代理机构进行审查,而到非法机构开户进行期货交易。 按照国家期货监管政策的规定,只有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有资格从事期货经纪业务,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目前,非法期货代理机构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没有任何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营业许可,私自开办经营场所;2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没有《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没有期货经纪业务;3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但其中一项或两项没有原件,也未在主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为复印件;4营业执照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登记事项与实际不相符,如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等。非法期货经纪机构运作极不规范,采取对冲、私下对赌、截单等手段恶意损害客户利益,携款外逃的犯罪案件经常发生,给客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客户对与经纪机构签订的经纪合同未认真进行逐条审查,不清楚自己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纠纷,便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 3.对交易结果未能及时确认,待发现问题时,损失已经扩大了许多。 4.拖欠或挪用客户保证金,非法机构或实力很差的机构用新账还旧账或肆意挪用客户保证金,造成客户保证金亏空,无力全部足额清退客户保证金。 5.诱使客户进行交易,赚取交易佣金。 6.掩盖期货交易风险,片面夸大盈利预期,大幅度降低交易手续费,吸引客户。 7.利用客户的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8.全权委托经纪机构或公司聘用的经纪人进行交易,产生巨额损失。 9.利用经纪机构提供的资金,进行透支交易产生巨额亏损。 10.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 11.因指定指令下达人或资金调拨人未完全执行指定人的真实意图或未履行告知义务,交易结果要由指定人完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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