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竞价规则的规定,以下情况属无效委托:
1、深沪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设涨跌限制,限幅为昨收市价的±10%,因此,填写委托时,委托价格超过涨幅10%的为无效委托,委托价格低于—10%的为无效委托(注:ST股票为±5%,PT股票为涨限制5%,跌无限制);
2、深交所新股上市第一日不设涨跌限制,但是在集合竞价时,委托的有效范围是新股发行从上下各1500个档位,每个档位为0.01元,也就是新股第一天上市集合竞价时,委托价格不得超过其发行价格的15元或低于其发行价格15元,否则不能进行撮合,待集合竞价完成后才能进入连续竞价撮合。
3、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或信息披露而停牌期间输入电脑的委托不能进行撮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