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市配股缴款已统一经交易所电脑系统认购,须由投资者到券商处填写委托单,许多原来帮投资者缴款的券商已取消这一业务。
沪市在其全面指定交易试行办法规定中有一条,证券商对指定交易投资者办理配股业务。不过,开办此项业务的券商,须与投资者签订“代理投资者办理配股协议书”。从这里可以看出深沪市场均有券商代投资者办理配股缴款业务,由于配股权可选择(认购或放弃),为避免争议,券商有必要与投资者签一份“代理协议书”后方开展此项业务。
而投资者为防止失去配股缴款的机会,多数应亲自委托缴款,当然,现在除到柜台当面委托外,还有电话委托、上网委托,就更方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