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所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转增)新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7.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