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价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它以1991年 4月3日为基期,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全部股票为计算对象,用每日各种股票的收盘价分别乘以其发行量后求和得到的市价总值,除以基期市价总值后乘以 100求得。是反映深圳股价变动的有效统计数字。
新股从上市山东第二天开始列入计算对象。当某一股票暂停买卖时,便将其剔除于计算之外。当某股票的数量与结构发生变化时,则以变动之日为新基期数计算,并用“连锁”方法将计算得到的指数追溯到原有基期,以保持指数的连续性。“连锁”追溯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当日即时总市值÷上日收市总市值)
式中,当日即时总市值为各成分股市值与该股发行股数乘积的总和;上日收市总市值是根据上日成分股的股本或成分股的变动作调整后计算的总市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