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经过10年运作,股市已沉淀下大量深套筹码。仅2000年初至2003年底,指数没跌多少,但个股跌幅超过70%的却近200家,有的跌幅甚至超过90%。下跌70%意味着要涨233%才能到达成本价位,90%则要涨10倍!如何处理这些筹码?壮士断腕?损失太大。死捂以待股价回升?则希望渺茫。 有一个规律是各国股市通行的:指数的不断创新高常常只是新陈代谢的结果。老的成长股、明星股、蓝筹股会随着时势演变不断衰亡并走向没落,新的成长股、明星股、蓝筹股会不断地取代昨日明星,成为股市新高的主要动力。因此,指望深套中的昨日明星恢复历史高点,其概率和在超市购物“中”到一辆“宝马”差不多。君不见,上世纪70年代初,美国股市中最受基金追捧的“迷人的50家”股票,有相当部分至今尚未解套? 对中国股市来说,死捂以待解套的希望更加渺茫。因为中国股市过去10年的股价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股权的非全流通。早在1997年底,一项专题研究就证明了,股票价格和流通比例有明显的反比关系。即在相同的基本面下,流通比例越低,其价格越高。以美国股市为例,法理上,美股基本上是一个全流通市场,其长期平均市盈率一般在13到15倍之间,在过去100年中,平均市盈率超过20倍的行情一共有5次。为此,1998年初,我们曾设计出一个公式:100÷流通股比例×全流通情况下的合理市盈率=非全流通条件下的合理市盈率。并论证:由于中国股市只有30%的股票流通,因此,与全流通情况下20倍的市盈率相对应,中国股市未来的市盈率将达到:100÷30×20=66倍。2000下半年至2001上半年,沪深股市的最高市盈率是65倍。这一结果充分证明股价和流通率的反比关系。 这种关系和同一公司有不同的定价标准有关。大家知道,同样的一家公司可以用两种方式出售。一种是以股票的形式拆零,在面向全体公众的市场上公开出售,自由竞价,形成公司的公众价格。在公众价格下,公司总价格是通过每股价格反映的,其每股价格的总和就是公司总价。比如A公司,共有10亿股份,在全流通情况下,如公司总价值100亿元,其每股价格就是10元。还有一种是整体出售方式,通过“一对一”、“一对几”的个别谈判,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这样形成的就是私人价格。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市场,哪个历史阶段,同一家公司的公众价格总要高于私人价格,有时甚至高出几倍。以喜诗糖果为例,当年巴菲特收购喜诗是以私人价格进行的,出价800万美元。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出价太高,但巴菲特认为这家公司如在公众市场上交易,至少值2500万美元。结果它成为巴菲特最漂亮的收购案例之一。公众价格和私人价格间的落差如此悬殊,以致同一家公司,以公众价格计算就会有公众价格标准;以私人价格计算,就会有私人价格标准。 因此,当一家公司既有公开交易的股票,又有私下交易的股票,这家公司的价格就会出现紊乱。一方面,市场要按公众价格为它作价;另一方面,其私下交易部分又肯定低于公众价格。因此,在既有流通股,又有非流通股的情况下,公司总价格通常会表现为高于正常公众价格的流通股价+低于正常公众价格的非流通股价。仍以A公司为例,在其合理公众价为100亿的前提下,如果10亿股份全是流通股,其每股市价就是10元。如果它有50%的股权不流通,只能按私人价格出售,比如每股3元,那么,当其流通股价格仍然是10元时,公司的总价就变成了5亿×10元+5亿×3元=65亿元,无形中公司的总价就被低估了35亿元。为了不低估公司的整体价格,其流通股价就需提高到17元,即:5亿×17元+5亿×3元=100亿元。在过去10年中,我国A股市场的股价始终高于正常价格,原因就在于此。它反映了一种股权缺陷,以及在该缺陷下市场对流通股票的定价机制。在这种定价机制下形成的高股价,在全流通后肯定不会再现,除非你买的是新兴成长股和新明星股,而不是昨日的明星。 事实上,全流通后股价的全面下调是可以预期的。不妨做一道简单算术题:目前A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约2.65元,按国资局政策,国有股转让不得低于净资产,而实际上大量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都在净资产以下,因此我们可以2.65元作为非流通股的平均转让价,也就是这部分股票的私人价格。上证指数的长期加权成本在1500点,和这一点数相对应的加权平均股价为7.50元。这一价格可视作过去10年中形成的平均公众价。由于我国股市中,非流通股占了70%,因此在全流通后,理论上市场平均股价将下降到4元左右。即:(2.65×70+7.5×30)÷100=4.10元。同样,如上述A公司过去最高曾到达过24元,那么,全流通后,在其经营业绩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它的最高价只能到达14元。因为在非全流通的情况下,最高24元时的公司总价为:5亿×24元+5亿×3元=135亿元;折算为全流通后的每股价格为:135亿元÷10亿股=13.5元。为什么一个全流通信号就让股价作出如此巨幅下调?原因就在于此。 与其怨天怨地,不如思想对策。与其为非流通股上市获利感到不公,不如参与其中,搭这一班船--想办法去买点法人股,甚至,干脆把深套的流通股卖掉,去换成目前还不能流通的法人股。这里蕴含着重大的盈利机会,也是许多深度套牢筹码的一种最为简便的解套方法。 以海虹控股为例:该股历史最高价出现在83.18元,按除权计算为48.93元;除权后最高价为30元,最低价为10.80元;它的流通股的长期价值中枢为17元;法人股私下转让价格历史上最低3元,最高5元多,平均4元出头;公司总股本3.745亿,流通盘1.5088亿,流通比例40.29%,非流通比例59.71%。据此测算,该股全流通后的价格情况分别如下: 1、 基本价格:17元×40.29%+4元×59.71%=9.24元; 2、 最高价格(按除权后的最高价计算):30元×40.29%+4元×59.71%=14.47元; 3、 最低价格(按除权后的最低价计算):10.80×40.29%+4元×59.71%=6.74元。 以4元钱买入该法人股,流通后的基本获利率为131%;最高获利率261%;最低获利率68.5%。套牢者如以目前市价17元卖出流通股,以4元价格买入法人股,可得4.25股,上市后以最低的6.74元计算,可得本金28.64元,已接近除权后的最高价,而指望流通股涨到这个价,其概率几乎为零。 总之,在全流通的大预期下,持有流通股不仅无望解套,届时反而会增加亏损。即使给一定的价格补偿,也十补九不足,无法达到持有法人股的盈利率。法人股投资,也许是我国股市最后一次非市场性的暴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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