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看,一季度,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比较平稳,宏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基础并不牢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任务很重。
★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当前,按照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强化以资本为核心的自我约束机制,总体运行基本平稳。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呈现平稳回落,中长期贷款快速增长势头进一步得到控制,农户贷款需求满足度有所提高,不良贷款继续保持“双降”势头。
但经济金融运行中也存在问题,主要是:贷款继续向大客户和长期化集中,资金需求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投资增长偏快,生产资料价格和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控制难度加大,去年清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固定资产项目后,不良贷款也逐步显现。一些商业银行在推出代客理财新业务过程中存在着盲目和无序竞争,加之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相应增加。特别是一些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内控薄弱,随着改革和监管力度的加大,长期潜伏的操作风险日益显现,一些大案要案连续暴露。
国务院领导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情况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的指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主要是操作风险领域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刑事犯罪案件频发,内外勾结案件凸现;尽管银行案件总数稳中有降,但涉案金额上升;大部分案件集中在基层;因赌博、炒股、经商等原因诱发的案件占比较大。
银行系统案件的频繁发生,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给金融业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当然,要看到这些案件是发生在少数银行基层机构的个别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以此推断整个银行业都出了问题,更不能因此动摇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信心,改变对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仍然是信用风险的判断。否则,不符客观实际,也不利于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要遏制当前银行案件高发势头,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改革和管理并重,从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努力构建全方位的风险持续监管长效机制。具体主要从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相关制度和惩戒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狠抓落实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十三条”措施的同时,坚持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强化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在工作领域上,要重视建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切实防范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商业银行内部各级机构职责划分,加快推进扁平化管理,强化和落实法人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重组业务流程;强化信息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跟踪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另外,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继续加强和改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纳入到整体风险监管评价和资本充足建设的范畴,从根本上改变“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