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王晓欣见习记者付平报道 来自金融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白世春、孙工声、缪曼聪认为,应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征信业监管体系,加强对征信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管理。基于金融部门是征信业最大的信息提供者,同时也是最大需求者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务院确立以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各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配合、行业协会自律的征信管理体系。
白世春、孙工声两位代表认为,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诚信守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有关征信业的法律制度建设远不能适应征信市场发展的需要。虽然《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原则确定了人民银行管理,但职责分工并不明确。
缪曼聪代表说,人民银行负责牵头具有优势。当前,我国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80%以上集中在银行,人民银行管理和运用这些信用信息,在制定货币信贷政策、有效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人民银行牵头可以较好地解决信用信息数据来源和服务需求问题,形成信用服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现在人民银行条件基本具备。
近年来,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管理信贷征信业,一方面加大投入,已建成全国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贮存了435万户企业的信贷数据;个人征信系统已在全国8个省(市、区)试点,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国联网运行,为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基础信用信息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加快人才培养,已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征信管理机构,培养和引进了一批征信工作人才,为建立征信体系,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