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5月9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5年4月12日起至2005年5月9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5月9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5月9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5月1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