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募集,本招募说明书已于2005年4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65号文件核准。
(一)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间
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投资目标:在保持本金安全和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三)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基金份额认购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四)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方案以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目标。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认购时间
具体认购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请投资者就认购时间仔细查阅发售公告及销售代理人相关公告。
(八)认购原则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 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的最小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小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的柜台最低认购金额进行调整,基金销售代理人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在其代销网点的柜台最低认购金额进行调整。
(九)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十)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上述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认购利息折份额时,小数点后第三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十一)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募集资金利息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