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节(八)-1-(4)中“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及第七节(九)-1-(3)中“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时,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的条款约定,我公司决定在五一长假前的两个工作日(即4月28日和2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基金转换业务、海富通精选基金与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公司将从5月9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