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4月15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自2005年3月16日至2005年4月1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i为日期,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Ri=基金份额持有人i日的份额余额/10000×基金i日的每万份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4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4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4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