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截至2005年4月12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20元进行收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4月20日
2、除息日: 2005年4月21日
3、派现日: 2005年4月22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单位的单位资产净值(NAV)确定日: 2005年4月22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可赎回起始日: 2005年4月26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