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
(二)基金类别: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五)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认购,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七)募集目标: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