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截止2005年4月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3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5,324,444.54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5年4月15日
2.除息日:2005年4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19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4月1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5年4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