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有关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以下代销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 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为代销机构。自本公告日起投资人可在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信证券为代销机构,自本公告日起投资人可在国信证券办理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