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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华股票证券新闻网-股票推荐成功率达95% / 国内财经 / 金融观察 / 中信现金优势:发售公告
中信现金优势:发售公告
2005-05-11    股票.证券.投资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288101)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投资目标:在保持安全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六)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七)募集对象: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如本次募集期间,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5年 3 月28 日起至 2005 年 4 月 11 日止。募集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设立募集期。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基金认购方式
  1、本基金无认购费。
  2、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基金单位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成立后的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成立后的基金财产所有。
  (三)按照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五)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认购的首次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
  (六)超过单笔最低金额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七)在本公司银联卡、兴业卡网上交易系统可接受个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 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八)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除直销中心的首次认购外,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九)已购买过中信经典配置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十)投资人在募集期内认购的本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可以免费转换成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88001)的基金份额。
  (十一)缴款方式:通过代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十二)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比例超过了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进行调整。
股票-证券中信现金优势:发售公告
责任编辑: 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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