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关于同意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会字[2005]29号)和<<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5]50号)的批准,自2005年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至2005年3月14日募集工作已如期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募集饿有效认购金额为2,947,125,566.43元人民币.依照<<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82,872.67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帐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05年3月1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员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共计2,947,208,439.1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14,219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备案手续,并于20005年月18日获得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