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3月18日正式生效。根据《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申购、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自2005年3月24日起办理日常申购业务,自2005年3月25日起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2、申购、赎回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