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1))。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5年3月7日至2005年4月6日,本基金面向投资人同时发售;本基金可视认购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期间。前述期间届满时,若本基金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资并办理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若本基金未达到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募集期内继续发售;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备案条件,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四)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认购资金利息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不需交纳认购费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投资人同时公开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四)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