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考绪报道 房屋拆迁需征得95%以上的拆迁户同意后才能实施;严禁以集资合作建房等名义获得土地转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青岛市提出要在十个环节上规范开发商经营行为。
日前下发的青岛市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十大禁令”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拆迁许可管理,发放许可证前,所有拆迁项目在必须保证拆迁补偿金到位,拆迁方案公示后,经过95%以上的拟被拆迁人的同意,方可实施拆迁;坚决制止以停水、停电、停气、破坏相邻公用设施等手段的暴力拆迁行为;建立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开发商在项目开发前需要缴纳项目总投资的35%作为保证金,以制约和解决项目开发中出现问题,降低风险;严禁随意转让项目,开发商转让项目需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实行预售许可和销售合同备案制度,动态监控交易行为,杜绝开发商销售“短斤少两”及“一房两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