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顾惠忠/文 春雨/摄
“要买,你们赶快来,现在都涨到7200元一平米了。”正当上海3月初开始的治理房地产市场之举引起共鸣时,位于金山区朱泾镇的上海聿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却在非法销售房屋。记者的调查发现,聿得公司问题的严重程度还不仅仅这些。
刚拿下地就卖房
去年12月7日,聿得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金山区朱泾镇2号地块40年的土地使用权,计划开发名为金山汽车大世界的项目。但刚签下土地出让合同,聿得公司就开始销售尚为空中楼阁的商铺等房屋。
聿得公司提供的资料称,金山汽车大世界总占地面积750亩,一期开发290亩,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聿得公司目前取得的正是一期土地的使用权,销售的是所谓的一至六幢二手车交易区80余套商铺、住宅。聿得公司人士称,已有几十位温州人购买了房屋。为掩盖非法预售的事实,聿得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是《投资协议书》或《加盟投资协议书》,称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者正式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后才能预售。因此从法律上讲,聿得公司仅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就预售房屋的行为是非法的。
资金紧张导致预售房屋
聿得公司不会不知道法律规定,但知道也这么干,原因在于资金紧张。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聿得公司注册于去年的1月8日,注册资本6200万元,由陶赛月、赖辉耀、陶大省、蒋威风四人共同投资设立,实际控制人为陶赛月。在创办公司之初,聿得公司就因股东资金不足变更过股东。聿得公司取得的这块土地的成交价为1.09亿元。公司内部人士称,聿得公司并无多少流动资金,一些股东又不满公司总经理陶赛月的行为先后退股,公司资金十分紧张,在万般无奈之下,才采取了提前预售的办法筹集资金,以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在看了他们的《投资协议书》和《加盟投资协议书》就会明白,所谓的预售行为实际上是融资行为。
业内人士预计,聿得公司一期项目总需资金3亿元,如果无法筹措到这么多的资金,项目将难以为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非法的预售行为将导致售房合同无效,一旦聿得公司无法履行合同,投资者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土地交易存猫腻
聿得公司取得的这块土地,是上海去年集中出让的土地之一。
去年10月14日,上海房地局发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包括聿得公司取得的地块(朱泾镇2号地块)在内的26幅土地。公告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了规定,“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和已在境内进行工商登记,领有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工商资料显示,公告当日,原无房地产开发资格的聿得公司才向工商管理机关提出经营范围增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申请。从变更工商登记到上海市房地局授予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一个过程,让人疑惑的是,聿得公司参与土地竞买时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资质。
朱泾镇2号地块共有3家企业参与竞标,除了聿得公司,还有上海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昆山曹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和相应的调查显示,德诺公司的股东为陶赛月、叶秀娟等三人,陶赛月还是曹安投资公司的主要股东。显然,聿得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均为陶赛月控制的三家公司竞标。国土资源部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土地出让方必须对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而聿得公司的拙劣的行为竟然未能被发现。
聿得公司内部人士称,陶赛月早就看中了这块土地,并在当地进行了相关公关工作,朱泾镇政府甚至还出具了一份变相保证将土地出让给聿得公司的承诺书。因此,聿得公司以42万元每亩的价格获得了现值近70万元每亩的土地。经查阅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出让结果公告,去年12月,朱泾镇出让了给聿得公司在内的两幅土地,给聿得公司的是商业用地,另一块土地为商品住宅用地。照理,商业用地的价格要高于商品住宅用地,但聿得公司获取的商业用地较另一家企业获得的商品住宅用地每亩低14.7万元。
为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和房地产市场,国家屡出重拳。让人不解的是,在相对规范的上海,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