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签字生效将对长三角经济产生什么影响?苏浙沪环保部门在接受采访时认为
旨在遏制二氧化碳等污染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已于2月16日生效。与一个多星期来媒体的热烈反应不同,记者采访了长三角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员,他们纷纷表示,《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短时间内不会对长三角产生影响,但必须将减排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做好。
“我们已经收到很多媒体的采访要求,但我们的工作其实和往常一样,并没有因为《京都议定书》有很大变化。”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黄渭在电话中如是表示。
她向记者解释,近年浙江环保部门的工作,都是与《京都议定书》的宗旨一致。黄渭举例说,浙江永康的1000多家小冶炼厂,使整个城市铝灰飞扬,弥漫有毒的刺鼻气体,在去年下半年彻底清除了小冶炼工棚,摧毁了生产设施后,准备把小冶炼工地改造成新的工业区。“这些即使没有《京都议定书》我们也在做,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不会放弃环保。”
上海节能监察中心办公室的徐忠伟也表示,《京都议定书》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震动,“眼前大家关注的是如何迎峰度夏,今年电力很可能又会出现很大的缺口,我们不可能为了不污染环境,就把火电厂全部关闭。”
当然,上海正在努力逐渐改变能源结构。据徐忠伟介绍,上海市的绿色电力计划已报上海市政府,一经批准,引导企业认购绿电、开发清洁能源市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就将付诸行动。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刘青松透露,《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发达国家缔约方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对长三角来说是个机会。类似做法在我国已有先例,而全国试点的第一例就在江苏。2003年中,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有意扩建发电供热机组,而这样,公司每年就要增加20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但该公司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已没有余量。
凑巧的是,当时南京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芬兰的先进治理技术,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3000吨。经双方协定,由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买回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
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姚晓晴就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排放权交易不仅使太仓环保发电公司工程能够按时上马,保证了苏州地区有较为充足的电力,同时也为解决南京下关电厂的脱硫运行费用提供了一定的补助资金。而且没有突破全省以及买入方企业当地的总量控制目标,是多赢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