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证 监会主席尚福林以“开弓没有回头箭”、“市场基本稳定运行”来为股权分置试点壮胆,但是,自4月12日宣布股权分置即将破题时的1253点,至5月27日1051点,指数实实在在跌掉16%以上,平均股价跌幅20%以上,迫使大盘股A+H发行模式、首发、增发、配股无法实施,印证了我早就发出的“试点之日,崩盘之始”的警告。 对于近期股市的一再下跌,市场大多以“股价结构调整”、“基金估值体系动摇”、“新增资金不足”来解释。我则以为,崩盘之源盖出于证 监会的《试点通知》单方面改变游戏规则,是强加于广大投资者身上的“不平等条约”,故遭致市场以“用脚投票”以示抗议。 1、用泛市场主义为行政部门卸责任。中国股市15年历史上,2/3国有股法人股之所以1元折股,而流通股东之所以按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认购,二级市场投资者之所以用更高的成本投资,都是以前者不能流通作为前提的,这实际上已成了行政规定和契约。如今,管理层要破股权分置的难题,改变游戏规则,让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却放弃了行政责任,一味主张按市场化手段解决,连试点公司流通对价要符合“三公”,充分保护流通股东利益的话都不讲,证 监会如何监管只字不提,这本身就不符合中国政府指导下的市场经济的特色和原则,是一种泛市场主义,势必导致无政府主义和失控局面。 2、由得利方出方案,让亏损方被动接受。照理,1元成本的得利的非流通股一方想改变游戏规则,取得流通权,而应由十几元成本、亏损累累的流通股一方提条件、出方案,然后双方进行协商、谈判,最终达成妥协,形成对价。然而,《试点通知》只给流通股东表决权,剥夺其提出方案权和谈判权,却让非流通股东假上市公司董事会之手单方面制定方案的,交股东大会表决,颇类似于大商家将格式合同交消费者作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并不时进行威胁,实际上使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3、用表决权剥夺了流通股东的参与权。按理,试点公司董事会向流通股东公布的不应是方案,而只能是要约,应当给予流通股东一定的时间(至少15天)对要约提出修改方案,经充分协商后,最终达成双方可以接受的对价、非流通股逐年流通的比例方案—————契约,然后再交股东大会表决。然而,目前的4家试点,将流通股东表决前的参与权全部剥夺。虽然4家试点股票不同程度上涨,但那或是为小利所驱,或是出于无奈,这并不反映民意,而指数和多数股票一再下跌则是对参与权被剥夺的实在抗议,才是试点成功与失败的试金石。 单方面改变游戏规则,频繁制造市场新的不确定性,这是市场经济的大忌。这直接导致政府和政策的诚信和公信力的沦落和投资者彻底的绝望。因为,眼下上证指数点虽仍在1999年1047点之上,但这是指数造假所为,4.50元的平均股价比1996年1月512点时还低10%,仅略高于1994年325点的水平,就是说,中国股市实际上已到了10年的新低,广大投资者已陷入“万丈深渊”,财富一天天被消灭,这难道不是崩盘吗?尤为严重的是,管理层至今不认识到这是崩盘,反而认为是“市场基本平稳”,“投资者基本认同四家试点方案”。若此,违背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原则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势必与“把崩盘进行到底”划上等号了。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 李志林(忠言)博士 ) 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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