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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6日上交所上市公司公告
2005-06-06    勇华证券股票      


一、(600832)"东方明珠"公布2004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变更的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5年6月22日下午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现因场地原因,改为2005年6月30日下午召开。有关事项详见2005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

二、(600582)"天地科技"公布2004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补充"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相关内容。具体补充内容详见2005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

三、(600247)"物华股份"公布股权冻结的公告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持有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646万股,占总股本的11.14%。根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该公司所持有的1615万股股权被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日止。
  上述冻结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四、(600031)"三一重工"公布国有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334.6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全部转让给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一事,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2005年6月1日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目前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33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98%的股权,为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380.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同受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转让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与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法人股17715.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81%。

五、(600598)"北大荒"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日召开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二、通过预计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7月4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六、(600231)"凌钢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冷轧中宽带钢生产线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17000万元投资建设900mm冷轧中宽带钢生产线,该项目计划建设期1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7月9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七、(600361)"华联综超"公布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补充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0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现就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第八章内容予以补充。详见2005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

八、(600030)"中信证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31日召开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选举关梦珠担任公司监事长。

九、(600242)"华龙集团"公布股东股权继续质押的公告
  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力神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法人股1005.24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8%,于2005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日在该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交通银行重庆新牌坊支行。

十、(600193)"创兴科技"公布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厦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2日为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的550万元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现该笔借款已逾期,目前公司正与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借款银行磋商解决措施。

十一、(600336)"澳柯玛"公布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11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设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金鼎国际大酒店。

十二、(600162)"香江控股"公布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于2005年6月1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一部分3600万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深花园支行,为其贷款4000万元作质押,质押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十三、(600773)"西藏金珠"公布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送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与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非流通的社会法人股270038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7%,下称:江苏中桥)因买卖欠款纠纷,法院裁定依法冻结江苏中桥持有公司的27003800股,冻结时间自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
  该冻结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十四、(600490)"中科合臣"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3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宋晶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同意吴建平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选举黄山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其兼公司总经理。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办公地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江苏康泰农化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份额5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8%,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下称:康泰农化)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常州市康泰化工厂(下称:常州康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持有的康泰农化38.8%的股权以447.8万元转让给常州康泰。公司与康泰农化原存在的其它应收款余额2258182.50元由康泰农化以现金形式分两次偿还。

十五、(600360)"华微电子"公布公告
  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3726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该公司于2004年5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6979585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质押期限为2004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16日止。现已于2005年5月13日解除质押。上述质解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股权8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质押日期2005年5月13日。质押期限为2005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2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十六、(600515)"ST一投"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接到不同法院送达的有关公司涉讼的起诉书、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近发生未曾披露的诉讼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诉被告一公司、被告二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被告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下称:第一百货)借款纠纷案。
  案由:2002年12月27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6500000元,期限1年,即从2002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7日,同时与被告二、三签订了《(贷款)抵押合同》,约定以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第一百货名下的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望海商城房产(房产权证号:海房字第39907、39908、39911、39899号)作为该借款抵押。2003年12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展期金额46500000元,展期9个月,借款到期日为2004年9月26日,同时与被告二、三签订了《贷款抵押合同》,约定以被告二、三的上述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现原告于2005年5月17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被告一即公司立即清偿所欠原告贷款本金46500000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截止2005年3月20日,本息合计共48601426.99元)。
  2、判决该案的抵押合同有效,原告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三对被告一所欠原告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判决三被告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原先在临2004-018号公告中披露过的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该案是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下称:海南中行)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5月16日签发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对该案判决如下:
  1、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第一百货偿还海南中行借款本金29608400元及利息372010.71元(从2005年4月21日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息计付)。
  2、海南中行对该案所涉及抵押的房屋和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
  3、公司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该案所涉及抵押物清偿上述债务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61504元及诉讼保权费60520元由第一百货承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股票-证券06月06日上交所上市公司公告
责任编辑: 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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